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深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毕业生可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共政策研究与评估,项目管理与评估等工作。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成熟健全的人格以及较强的管理、协调、人际沟通等工作适应能力;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方法,树立和内化社会工作价值观,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并熟练应用各项实务技能,并具备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的基本能力;
3.掌握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方法,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操作应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3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
毕业总学分及学时基本要求与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属性
选课方式
学分数(个)
占总学分比例(%)
计划学时(个)
学科/专业课
学科/专业基础课
(必修)
除主干课程外,其他必修课程学院内跨大类互选
44.0
55.0
744
专业课(必修)
专业任选课
(选修)
全校选修,如选择非本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可替换专业选修课学分
21.0
26.25
336
集中实践课
全校必修
15.0
18.75
15周
毕业总学分(合计)
80.0
100.0
1080+15周
五、主干学科
社会学。
六、主干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统计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社会工作实务、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福利。
七、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要求
1.项目实习:第三学年春季学期,为期5周。具体安排:学生到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及其他机构中,在实习督导老师的指导下,针对目标服务人群的现实需要,拟定详细完整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地执行并评估实施成效。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完成不低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以掌握基本的实务和科研方法。
2.毕业论文(设计):第四学年春季学期,为期10周。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要求,拟订论文题目,进行文献探索,并结合项目实习成果,撰写毕业论文。
八.课程设置
结构如图一,具体课程及要求见表(二)、(三)
社会工作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上一:【法学】《专业实习与学年论文》教学大纲
下一: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请点击课程名称获取 20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