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 教学大纲
Graduation Practice
课程编码:07A12749 课程类别:集中实践课程 学分:14.0
计划学时:毕业实习14周 课程属性:毕业实习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教学目的、任务及基本要求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12周加第四学年春季学期2周,为期14周。组织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司法局、监狱、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法律实践部门进行系统规范的法律专业实习活动。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中的各种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和技能,初步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遵守职业伦理。
教学内容、方式及过程安排
[教学目的与要求]
实习是教学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发展,也是贯彻教育面向改革开放、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检验的重要措施。通过实习培养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达到思想、业务、教学和科研的全面丰收。
[教 学 方 式]
1、根据实习的指导思想,在实习期间必须十分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事求是、刚正不阿,敢于和善于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提高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锻炼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以依法保护国家、公民的合法利益为己任,促进我国法治建设,以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3、要求实习生善于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定罪准确,量刑得当,依法办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学会处理行政、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善于依法调解纠纷,排难息讼,安定团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熟悉和掌握立案侦查、审讯被告、出庭公诉、开庭审理、刑事辩护、结案送达和执行等办案程序。
6、学会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
7、学会阅卷和制作各种法律文书。
[基本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毕业实习材料。
[场所及条件要求] 实习单位或岗位需与专业相关,并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安排适当的工作任务。
成绩考核与评定
1、评定方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各档次比例一般以优秀15%、良好35%、中等30%、及格、不及格20%为上限。(2)通常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2、评定要求
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求做到:(1)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要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2)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给予充分的注意。(3)评分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的表现。
3、评分标准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app官网文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
修订时间 2016年3月 撰稿人:袁曙光 审核人: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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