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研究生参加国(境)内外访学交流项目,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掌握国际学术前沿,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特设立访学奖学金,用于资助选拔出的优秀博、硕士研究生到国(境)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以及博士研究生到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访学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访学奖学金资助标准
1.赴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3个月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学校按3000元/生/月给予资助,最长资助时间为6个月;
2.赴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 12 个月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按3000元/生/月给予资助,资助时间为12个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 3个月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接收单位的实际情况,按不高于1000元/生/月的标准给予资助;
3.获得学校资助的研究生在外访学期间,在校奖助学金照常发放,导师或所在学院(部)应视具体情况对其给予适当的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2.访学交流内容须为与在学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或其它学术活动;
3.接收单位必须是国际(内)知名大学或著名科研机构,或者接收学科为高水平学科,且接收导师具有较高学术水准,接收大学和学科在世界排名靠前的申请者优先获得访学奖学金;
4.同等条件下,家境贫困的优秀研究生优先获得访学奖学金;
5.对已获政府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 访学交流时间
1.硕士研究生访学交流时间每次至少6个月,累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访学交流时间每次至少12个月,累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3.研究生确有需要延长访学交流时间,必须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批准、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适当延长,且保证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之内完成所有培养环节;
4. 确定被资助研究生的访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出访者,被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
五、 申请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请有意向的研究生按照申请条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附件1,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宣传,有计划有规划地开展动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对申请人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信息(含排序)进行公示。10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申请人的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表格发送至相关邮箱me_zekm@ujn.edu.cn。
3.学校审核推荐。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全校申请信息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随后按照专家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资助名单。
六、 其他
1.本项目及省级国际化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行,博士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报省级项目,不必两个项目同时申请。
2.申报材料中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暂停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的选派资格。
3.联系人:郝老师,昃老师。 联系电话:89736913,82765963。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24日
附件【附件2-澳门新葡萄新京app官网研究生国(境)内外访学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79次
附件【附件1-澳门新葡萄新京app官网研究生国内外访学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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